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 中评协[2007]189号 2007年11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现予以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协会将上述资产评估准则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08年7月1日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9年发布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资产评估计划指南》、《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和《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评协字[1999]5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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