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心介绍 服务项目 业内聚焦 政策法规 珠宝知识 证书查询 联系方式
红珊瑚无合法证明禁止携带进出境2013.3.7
作 者:村长  日 期:2015-10-15

记者11月30日从杭州海关获悉,该关经过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此前在空港查获的一批非法携带入境的珊瑚制品确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红珊瑚,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濒Σ物种,如果û有相关机构的证明,旅客严禁携带该物种及其制品出入境。


  前不久,杭州海关隶属萧山机场海关关员在对一入境航班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旅客随身携带一个大大的行李箱入境,神色可疑。查验关员对这名旅客的行李箱进行X光机检查,发现箱内存在大量树枝状物体。开包彻查后发现是7件珊瑚制品,包括5件红色珊瑚制品、1件白色珊瑚制品以及1件红白珊瑚拼接制品。这些珊瑚制品均为整株形态,品相完好、色泽鲜艳、造型美观。后经鉴定,这些非法携带入境的珊瑚制品中的红色珊瑚,正是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红珊瑚,累计重量为1203.2克。


  根据《濒Σ野生动植物种国际ó易公约》(CITES)以及我国《海关法》、《濒Σ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邮寄、携带、托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国境的,必须持国家濒Σ办或其驻各地办事处出具的允许


地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北园新教学楼108、110室   联系电话:025-83593789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 IE6.0或以上浏览器浏览 访问统计: 433878
Copyright©1996-2008   Ndzbjc.Cn
苏ICP备05013094号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