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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海关8天查获39宗违规携带珠宝案
作 者:村长  日 期:2016-03-23

9日,记者从罗湖海关获悉,该关3月1-8日共查获39宗违规携带黄金、玉石首饰出入境案件,其中34宗为入境渠道查获。最高一宗案件涉案价值高达508万元。目前,这些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具体材质和案值仍需进一步鉴定。大部分案件当事人均表示其携带的首饰是带到香港参展或是从展会上购买带回。

 

据介绍,3月以来,违规携带黄金、玉石首饰出入境案出现井喷,仅3月7日便查获11宗珠宝案件。涉案的首饰做工精致,初步判断多为金银、玉石材质。部分首饰的吊牌价由几千到数万元不等。其中3月2日出境查获的一宗珠宝案件的总价高达508万人民币。记者了解到,3月3日-3月7日,第33届香港国际珠宝展览会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该展会为亚洲年中最大珠宝展,是全球公认的顶级采购盛事,不少商家趁此机会赴港参展或采购。海关查获的这些珠宝案件,多集中在展会伊始和尾声。

 

据罗湖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该关积极针对该珠宝展加强了对旅客的宣传指引,引导旅客在携带此类物品出入境时,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申报等有关义务。但仍有不少旅客为图省事,在未向海关申报的情况下违规携带珠宝等高价值商品入境。罗湖海关提醒,珠宝首饰这类高价值的物品入境超过一定价值数量应该向海关申报,海关根据自用、合理数量原则验放。另根据相关规定,进境旅客携带金银及其制品重量超出50克必须向海关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视同进口货物,须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件办理通关手续,依法缴纳税款;出境旅客携带金银重量超出50克,不能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的,不予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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