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售后服务差金手链脱焊不认账 沈小姐于2015年12月20日,在本市某珠宝饰品店花了1551元购买了一条金手链,其间仔细佩戴,也没有任何碰撞和拉扯。然而,佩戴了不到20天,金手链就发生接二连三的脱焊断裂,沈小姐为此已到该珠宝店去维修了三次。沈小姐心情不悦,新购买的金手链怎么就会反复脱焊断裂?即去珠宝店与店方客服部交涉,认为该金手链有质量问题,拒绝再维修,要求换货。店方负责人称:消费者的金手链虽然购买时间在一个月之内,但不能排除消费者佩戴不当所致,金手链质量问题须通过质监部门鉴定确认后,才能调换,否则只能保修。在此情况下,沈小姐只得向市消保委黄金珠宝专业办求助。工作人员在调解中明确指出:1.没有痕迹说明消费者有任何碰撞和拉扯等使用不当导致金手链脱焊断裂;2.不能排除金手链在加工中有瑕疵存在,造成反复脱焊断裂;3.店方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说明金手链的脱焊断裂是人为原因所致。因此,按照《上海市黄、铂金饰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因消费者不愿再接受保修,建议店方给予消费者免加工费调换处理。最终,店方给予消费者办理了免加工费调换手续。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购买黄金珠宝饰品时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购前做好功课,以免购买后感觉不满意而后悔,或者遇到商家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甚至上当受骗。要仔细查看了解珠宝首饰上的印记,不要轻信广告宣传。根据贵金属相关国家标准,贵金属珠宝首饰要求印记齐全,内容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以及镶钻首饰主钻石的质量。以黄金首饰为例,一般黄金纯度有足金、千足金、K金等几种,印记也各有不同。每种印记都有不同形式的表现,仅足金印记目前就有“足金”、“金990”或者“AU990”等标注方式。消费者在选购金银等贵金属首饰之前,要先了解相关的印记鉴别知识,不要轻信广告宣传或者营业员口头承诺。要索取正规发票,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消费者在购买饰品后,要向商家索取正规发票,以便日后消费维权和接受售后服务。发票的内容应当与珠宝首饰的标识一致,并应将质量、材质等关键信息写明。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有些商家为了规避税收及售后服务责任,以价格打折为诱饵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 旅游购物本平常导游诱导不应当 蔡小姐去年国庆节长假随团到上海旅游,于2015年10月3日由导游带领到本市某珠宝玉器市场花了32000元购买了二件和田玉手镯。购买时由于时间关系,蔡小姐在导游的催促下没有多加考虑和议价就购买了。第二天蔡小姐经仔细观看后觉得这二件和田玉手镯的材质一般,应该是买贵了,请教了同行的朋友后也有同感,她顿觉心情失落,心生反悔之意,即找导游及商家交涉,认为是受到导游诱导所致,要求商家退货。店方不予接受,认为蔡小姐所购二件和田玉手镯是天然和田玉的,购买是自愿的,近年来和田玉手镯价格一直看涨,不存在欺诈。蔡小姐坚持要求店方退货,并请求市消保委黄金珠宝专业办进行调解处理。调解中,工作人员指出,旅行社及其导游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海市旅游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新消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所售和田玉手镯虽为天然和田玉,但其品质与售价明显不符,有高标价之嫌疑,因此旅行社应当承担责任,给予蔡小姐退货处理,并先行垫付退货款,事后可以向店方索取。旅行社当即为蔡小姐办理了退货处理。 ■消费提示:近年来,本市的各旅行社生意兴隆,由此出现的旅游项目名目繁多、鱼龙混杂,其中有些旅行社及其导游违规带领游客到非约定场所购物,由此产生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为了防止个别旅行社和导游利用外地游客到沪游览急需购买纪念品或黄金珠宝饰品所设置的购物陷阱,市消保委黄金珠宝专业办提醒消费者,切不可随意由旅行社导游带领的购物场所购物,尤其是不能轻信虚假广告宣传或以开奖为诱饵虚假打折销售等购买方式。消费者在与旅行社书面合同约定的具体购物场所内购买商品,销售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旅行社赔偿后,有权向商品的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旅行社导游带领的场所购买黄金珠宝饰品后,如遇商家有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可向旅行社交涉,交涉未果的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消保委投诉。一旦商家有诈骗嫌疑的要及时报警。 微商微店正流行“朋友圈”推销要当心 王小姐于2015年12月26日通过微信朋友圈花了7000元在一家微商店铺购买了一条铂金项链,购买后一直没有佩戴。直到春节时想佩戴了,却发现该铂金项链不能正常佩戴。王小姐觉得铂金项链是有瑕疵及设计缺陷的,认为这是质量问题,即与微商店铺交涉要求退换,却遭到了拒绝。店方认为,王小姐的铂金项链已购买了一个多月,购买时其应该看得很清楚,这个式样的铂金项链是按自己喜好才挑选的,表示不能接受她的退换要求,只能同意为其按规定付费调换。在此情况下,王小姐只能求助于市消保委黄金珠宝专业办,要求店方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货或者调换。调解中,工作人员指出,首先在没有任何碰撞和拉扯的情况下,该铂金项链佩戴时确实存在瑕疵,不能排除铂金项链在加工中有瑕疵存在,造成消费者的佩戴问题;其次店方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说明铂金项链的瑕疵不是加工原因或者设计缺陷所致。因此,根据《上海市黄、铂金饰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第七条规定,建议店方给予消费者免加工费调换处理。最终,店方给王小姐办理了免加工费调换。 ■消费提示:近年来,微信朋友圈销售、代购等营销方式日益成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广大消费者以自己朋友圈信得过而不加设防地购买商品。然而,微信朋友圈销售、代购等营销方式尚处于监管盲区,因不法微商的虚假宣传,导致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其中,不仅伤害了朋友的感情,而且由此发生消费纠纷的消费者维权难。目前,越来越多的微商通过微信朋友圈购买黄金珠宝饰品,在此,市消保委黄金珠宝专业办提醒广大微信朋友圈消费者,为了识别虚假宣传,避免上当受骗,必须做到如下“一看”、“二问”、“三比较”:一看实物。微信朋友圈购买黄金珠宝饰品必须注意,不能只看微信介绍,一定要通过朋友联系看实物后才能决定购买。据了解,消费者均因只看微信介绍就下单购买,收到货后却发现是高仿品、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的饰品,被朋友“斩熟”,因为是朋友,不好意思追究,只能吃哑巴亏。二问“三包”。在购买前首先要询问朋友是否有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其次要询问朋友有关饰品的“三包”规定。否则就不要购买。新《消法》规定,消费者网购饰品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据笔者了解,消费者往往认为是朋友有事好商量,在购买前羞于询问,购买后发现被自己信任的朋友欺骗,也自认倒霉。笔者提示消费者,是朋友更应讲诚信,购买前必须有约定,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友情不能替代公平交易。三要比较。在购买前做好功课,到其他正规的品牌黄金珠宝饰品实体店去了解行情进行对比,做到货比三家,心中有底,不要轻信微信上的虚假宣传,以免购到高仿品、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的饰品,才能避免被朋友“斩熟”。一旦遇到饰品疑有质量问题,可及时送本市黄金珠宝质量检测部门进行鉴定,发生纠纷经交涉未果的,可求助于上海市消保委或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 黄金珠宝首饰选购小贴士 首饰贵金属纯度将取消“千足”标识为适应人们对贵金属首饰从保值增值向美化生活方向转变的需求,更好地发挥标准在市场监管和消费引导中的支撑作用,近日,国家标准委修改了国家标准GB11887-2012《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中对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和命名要求(第1号修改单)。该标准将于2016年5月4日起实施。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新标准将取消“千足金”、“千足铂”、“千足钯”、“千足银”的纯度命名。2016年5月4日起,市场上销售的贵金属首饰标签(证书)中的产品名称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4项内容。贵金属含量大于990‰的首饰,必须被标注为足金(铂、钯、银)。如,金含量达到999.0‰的戒指,应命名为“足金戒指”,而不能称为“足金999戒指”、“999足金戒指”或“足金戒指(Au999)”等,印记中也应标注为“足金”。 根据生产、销售企业、检测机构等相关方面的意见,该标准将设置15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符合原标准相应条款或新标准要求的产品均允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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